多用途预付卡支付机构:
根据监管对于预付卡商户信息报送的最新要求,如贵机构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中的“业务类型”包含“储值账户运营Ⅱ类”(原预付卡发行与受理,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、仅限于预付卡受理的除外),请于2026年1月27日前,通过商户入网平台完成贵机构的全量预付卡商户信息报送。具体工作要求可咨询贵机构所属银联分公司,并参照前期发送贵机构的《关于开展预付卡商户信息报送工作的函》开展相关工作。
请贵机构高度重视预付卡商户信息报送工作,尽快完成预付卡商户信息报送。如未能按期及时完成报送,将影响贵机构预付卡商户资金结算交易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贵机构自行承担。
中国银联
2025年12月30日